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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视点:微信朋友圈,该不该被工作介入?
近日,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劳动者在朋友圈“吐槽”公司,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件。
员工刘某在微信朋友圈公开发表个人言论,称周末自己不会接听任何工作相关电话,告知公司客户不要打电话打扰自己。该公司认为刘某在朋友圈的言论损害公司口碑,遂向刘某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。法院结合各方证据,判决公司支付刘某赔偿金49504元。
在微信群、朋友圈里关于劳动关系、劳动纠纷的种种纠葛,为何屡屡对簿公堂?跟工视点一起来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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